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杭州辟谣出社保新政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杭州辟谣出社保新政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虽然笔者不懂法律,但像这种事情,肯定算不上散播谣言罪,即使最终来女士的事,被证实是子虚乌有,那也是她丈夫和她家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这肯定与平台无关,也与广大网友无关!
什么是谣言?直观的说,就是撒谎和胡乱编造的结合体,而且这种谣言的背后,都有一定的目的性,大部分都是为了抹黑自己的竞争对手,或者说对看不惯的某一件事,进行歪曲和造谣!
来女士失踪的事,很显然并不在此列,所有的信息和消息,都是有来女士的家人通过媒体发出,并且还发布了巨额悬赏的公告!
网友的各种猜测和分析,也都是从事件本身所展现出来的各种线索,来进行剖析和解惑,平台只是一个载体,它的功能就是让网友畅所欲言,但是只要网友触犯法律,也会有网警或者警方来处理,而且,现在几乎所有的网站和平台都有固定的一句话:“此观点与本平台无关,只代表网友观点!”
像来女士这种失踪案,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热点,虽然在情理上,有点不太合适,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她确实引起了很多网友和平台的好奇心!
来女士失踪后,很多平台和网友都对此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分析,这种分析和猜测是非常合理的,毕竟,来女士一下子“人间蒸发”的确是存在的事实!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
不构成犯罪,并且我国刑法也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这是新闻热点话题,众所周知杭州女失踪案已经在全网形成热搜话题。
法律法规:
散布谣言罪量刑标准目前我国刑法是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如果散播谣言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可以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知道,杭州失踪女属于新闻热点,客观存在,没有编造虚假信息,也没有造成社会恐慌,动乱,并没有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因此不构成犯罪。平台也不会构成因为大量传播而犯罪。
希望网民朋友们做到:不传谣,不造谣,静静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相信一定会找到失踪女来女士的。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受众未被明确或暗示虚构的前提下,被捏造及传播的与事实不同甚至相反的言论即是谣言。
一句花,谣言就是指没有事实存在而捏造的话。
来女士的消失,网上各种热聊各种假设猜测,都是基于新闻报道的客观事实,和他家人提供的确凿的线索点的基础上来分析的,都是有理有据的,不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妄加猜测。故不属于谣言。更不构成属于谣言罪!
在来女士失踪的第18天,也就是昨天,警方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也就是来女士所居住的这幢楼,有一个狭小的,从前从不为外人所知的,没有灯光的,没有监控,可以直达地下车库的负一楼。
这个负一楼跟来女士的失踪是否有关系!
相信失踪的谜底很快就会揭晓!
如果没有的事情说成了有,那就是散布谣言,可是她这个事本来就是存在的事情,人们只是议论、讨论、分析、猜测这件离奇失踪事情,何来的散布谣言呢。
来女士丈夫思路清晰的太可疑。
从来女士丈夫的采访中,可以看出来他的思路好清晰啊,还有他的心态好稳啊,一点都不着急的那种感觉,也没有一点的担心的感觉。
从他讲述的具体时间来看都是一个最大的疑点,他上厕所的时间记得特别清楚,而且什么时候发现蓝女士不见了的时候,时间也特别的记得清楚。
既然他记得这么清楚的时间,可是他却不找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他认为他妻子的智商是不高的,离开小区也不可能是一个人离开的。
那么既然他妻子智商这么低,那么她的工作中的时候是怎么办的呢?那她在工作单位的时候,她的同事她领导都有没有觉得她智商低呢,若真的低,那她工作当中肯定会有些问题出来的。
可是,她还是在她工作单位干得很好呀。退一步来说,既然他知道他妻子的智商很低,那为什么发现她不在的时候却一点都不着急,直到单位打电话找人了,他才开始打电话到处找人。
网友的有些猜测也是警方的猜测。
从案发后到现在已经20来天了,网友们也一直都在猜测,在分析,在讨论,可是他们猜测的讨论的有些也是警方的考虑。
可以说这种分析猜测有助于警方破案,而不是说在散布谣言,因为大家都在专注于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把整个事件的分析透彻了。
警方有警方对案子的看法,但是广大网友的评论也有他们的道理。关注这件事情,是担心来女士,是希望来女士只是玩失踪,而不是真的死亡了,也是在为来女士讨公道。
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情,这件事情的关注率就特别的高,关注率越高的事件越容易受到重视,不管案件多么的复杂,不管她丈夫有什么隐情,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一件事情发生了,他真实的存在着,人们才会去关注它,如果没有存在的事情的话,人们怎么去关注呢?关注本来存在的事情,又何来的造谣呢?
为什么要有热点?就是要让人关注的呀,没人关注,那叫什么热点呢?既然关注了,可能就会有各种的猜测评论呀,议论呀,这是肯定的啊。因此根本就不存在造谣与散布谣言一事。
当然了,随着事情时间的推移,也有一些人在造谣是事实,比如化粪池里找到了什么尸体呀骨头啊之类的。后来,警方都出来辟谣了,都说那是谣言,有些人确实是在借这个机会炒作抓热点。不然也不会在人家小区那里拍直播。
目前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杭州市政府有出台买房政策出一半的规定。此类政策需要通过正式官方渠道发布,同时也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实施。因此,在购房时,建议大家不要轻信谣言和传言,要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查询和了解相关信息。
受刑事事件而影响,业主多人同时抛售,导致房价暂时下跌是有可能的。大家好,我是萨瑞娜绿城播报,很高兴回答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首先不得不说这个问题提得很尖锐,也是时下的热点。毕竟,杭州来女士失踪遇害的案子太引人注目了。如果发生在自己小区里,确实会让邻居们感到心里挺难以接受的。
咱们中国人凡事都讲究一团和气、和气生财、祥和融洽、与人为善等等,特别是住房的选址,还要讲究朝向、格局和周围的环境。杭州来女士遇害的事儿闹得全国上下人尽皆知,轰动效应太大,短时间内确实对同小区的房子和住户有影响,邻居们选择卖房或者搬走也确实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但是,凡事还要理性地看待。虽然杭州来女士遇害死了,但是案件终于被破了,警方以实际行动打消了各种谣言,让案件及时大白于天下,这已经给这件事情划上句号了。现在对房价的影响只是暂时的,相信等一年半载之后,大家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到时候,房价还会回到正常的。只要我们能理性地看待问题,就不会出现人云亦云的现象。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提问者和广大网友感到满意,谢谢请关注萨瑞娜绿城播报。
杭州来女士案基本算尘埃落定了,凶手许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许某为了一己之私带给其他人的伤害还在延续,其11岁的小女儿的监护人目前还没有确定下来,而案发小区的居民也是深受其害。
许某行凶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独吞来女士的房产,许某最终没能得逞,但却给案发小区的房价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案发之前网上信息显示,该小区均价29293元/平米,案发之后网上信息显示,小区房价降到了20212元/平米。两相对比,足足降了9000多元/平米,说是暴跌一点也不为过。
来女士小区属于回迁小区,之前的报道称该小区不能买卖。但是,这并不妨碍很多刚需人员购买这类房产,中介也总有办法帮你将房子卖掉。来女士案对小区的影响还体现在租房上,网上查到,2017年时,小区两室一厅68平米租金4200元/月,8月2日信息显示,两室一厅仅需要2600元/月。
来女士案侦破后,来女士的邻居在许某被抓第一份通告发布后就连夜搬家了,后续小区陆续出现搬家情况,甚至一些租户租金未到也提前搬走了。据小区居民介绍,经常能听到有人在家里做法事敲木鱼的声音。一些到小区去直播的网红拍到,晚上的时候,来女士所在单元楼仅两户亮灯。当地有人称,这个小区和杭州闲林公墓一样恐怖。
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对于凶宅全世界的态度都几乎一样,何况这还是一起残忍的分尸案。更加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许某将人体组织冲入了下水道,换做谁每天走在小区里心里也会犯嘀咕。也许只有时间能治愈这一切,但留给那个11岁小女孩的,也许是永久的伤害。
到此,大家对杭州辟谣出社保新政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杭州辟谣出社保新政的3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